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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日记,记录下了自己的一生澎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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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5/17 2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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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虚构了一个平凡人一生的日记;

它探讨爱与怜悯、激情与背叛、谎言与梦想、平凡与伟大;

《卫报》列出的“死前必读的本书”中,就有这一本。

这本书适合谁读?

对“人的一生究竟应该怎么活”有所思考和疑惑的人;

大部头文学爱好者;

渴望或曾经渴望拥有完美人生的人;

为什么推荐你读这本书?

本书的作者威廉博伊德被称为英国的国民作家。这是一本于年出版的长篇小说,一经发表,就入围布克奖,进入国际都柏林文学奖决选,获得让莫内欧洲文学奖等奖项,并且还极为畅销。

全书是主人公自17岁时起写的日记。他出生富贵,名校毕业后成了作家,然后幸福地结婚生女。

可是后来他的人生发生了度的逆转,为了外遇,他抛家弃子,又经历了丧父丧妻,丧女丧子等种种惨事。

后来他还卷入了激进组织,与恐怖分子为伍,但最终全身而退,在法国的小镇里慢慢老去。

回首这一生,主人公一直挣扎努力地活着,他渴望卓越,身上有着所有平凡人的缺点,但也会为伤害别人而感到内疚自责。

这本书看似平淡,全本读下来,却让人感慨万千。通过主人公的种种经历,你能透过一个人的人生,看到时代的变迁,更能看到每个人内心对“应该如何活着”这个问题的终极渴望。

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但每一种平凡背后,或许都有不为人知的伟大与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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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目录

日记序言

学校日记

牛津日记

第一本伦敦日记

第二次世界大战日记

战后日记

纽约日记

非洲日记

第二本伦敦日记

法国日记

后记

日记序言

“我,洛根,”我这样写道,“我,洛根蒙斯图尔特,住弗洛雷斯别墅,巴西大道,蒙得维的亚,乌拉圭,南美洲,地球,太阳系,宇宙。”

这是我写下的第一段文字——更准确地说,是我写作的最早记录和写作生涯的开端——我把这段文字写在一本一九一二年用的靛蓝色袖珍日记簿的扉页上(日记簿至今尚在,其他纸页却是空白的)。那年我六岁。

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觉得奇怪,我最早写下的文字竟然并非母语。丧失熟练使用西班牙语的能力大概是我快乐童年的最大遗憾,否则它应堪称完美。

今天我勉强可用西班牙语来交流,但我的西班牙语错漏百出、语法幼稚,与我在生命最初九年凭直觉脱口说出的流利语言已无法相提并论。人早期的语言能力是如此不牢靠,而大脑又是那么不假思索地轻易放弃了它,这可真怪。

我是真正意义上的双语儿童,换句话说,我以前说的西班牙语跟乌拉圭人说的没什么两样。

乌拉圭啊,我的故乡,它在我的脑海中只留下了非常短暂的印象,如同我曾经无意识会说的日常西班牙语一样。我还记得这样一幅画面:一条宽阔的棕色大河,遥远河岸的树丛茂密得像西兰花,河上有条窄窄的小船,船尾坐着一个人。

小船顺流而下时,船舷外的小马达在浑浊的河面卷起奶油般的轻柔水波,所经之处荡起的涟漪使得水边的芦苇也随之摇晃点头;船开过以后,一切又慢慢静止。我是船上的人,还是岸边的看客?这是我小时候钓过鱼的尼格罗河的一段,还是我的灵魂在时光中旅行时的想象,如船行流水的航迹那般转瞬即逝?

但我不能说,这是我可以确定时间的最早记忆,因为那最早的记忆,得追溯到一九一四年六月盛夏的一天,那天我看见了我的导师罗德里克普尔的私密部位。我俩去埃斯特角野餐,他赤身裸体从大西洋的海浪中走出来,我则用好奇的目光偷偷观察着他割过包皮的短粗阴茎。

当时我八岁,罗德里克普尔从英格兰来到蒙得维的亚,帮我做进入圣阿尔弗雷德英语预科学校的准备。能裸泳的时候,就裸泳,洛根,这是他那天给我的建议,从那以后,我便一直努力践行。

总之,罗德里克割过包皮,而我没有——这也许能解释我为什么会那么认真地观察,我猜,可它无法解释为什么那一天会如此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在那一时刻之前,我遥远的童年过往全是模糊纷乱的影像,没有确定的时间和空间。我也希望我能记得一些更有趣的事,更有诗意的事,更能与我后来的生活主旨相关的事,可我就是不记得——而我只能保持诚实,尤其是在这本日记里。

我十五岁开始写日记,虽然断断续续,但持续了一辈子,日记最初内容的缺失算不上什么重大损失。毋庸置疑,和几乎所有私人日记开头的声明一样,我的日记一开始应该也表达了要彻底地、毫不动摇地说真话的决心。

我大概发了誓,要保持绝对的坦诚,绝不能因为这种坦诚所揭露的真相而感到羞愧。我们为什么要这样鞭策自己,我们这些写日记的人?我们是害怕内心总有堕落的风险,总有粉饰遮掩的冲动吗?我们生活中真的有些东西——有些所做、所感、所想——是我们不敢承认的吗?

即便是对我们自己,即便是在绝对隐秘的私人日记中?不管怎么说,我肯定,我是发了誓要说真话的,全部的真话,诸如此类的,我认为这里的文字足以佐证我的态度。我有时表现很好,有时不那么好,但我抵制了一切美化自我的企图。

我不会为了掩饰判断的失误而删减什么(“日本永远不敢无端攻击美国的”);不会为了显示自己没有的智慧而添油加醋(“我不喜欢希特勒先生的小胡子”);更不会狡猾地插入一些内容,以示我的先见之明(“要是有办法安全控制原子的能量就好了”);因为那都不是写日记的目的。

我们写日记,是为了记录不同自我的集合——它构成了我们每一个不同的人。我们可以把自身随时间的发展想象成展示人类进化史的图例。你们都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最开始,是毛发蓬乱、指关节粗大、在地上觅食的类人猿,接着慢慢进化到直立行走、毛发减少的原始人,最后才是毛发褪净、赤身裸体、骄傲地抓着石斧石矛的高加索人种。所有介于其中的发展次序都呈现为一种无可避免的进程,由此指向这一肌肉发达的理想形态。

可是,我们人类的生活并不是这样的,一部真实的日记会向我们呈现更骚乱、更无序的现实。发展的不同阶段是存在的,但它们混乱、对立、随机重复。不同自我在这些纸页上争夺焦点;眉毛连在一起的尼安德特人用肩膀挤开挥着斧头的智人;神经衰弱的知识分子用脚绊倒满身文饰的土著人。

一切毫无章法;永远不会有符合逻辑和认知的发展过程。真实的私密日记深谙这个道理,不会试图设定任何秩序或层级,不会试图评判或分析:我即所有这些不同的人;所有这些不同的人即我。每个人的人生既平凡也不凡,是这两种类别各自的比例让人生显得有趣或无趣。

我于一九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生在乌拉圭蒙得维的亚,海湾边一座被海水环绕的城市,而乌拉圭则是一个被夹在强壮阿根廷和酷热巴西之间的小国。有时,它被戏称为“南美洲瑞士”。

而即便共和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三面环水——被大西洋、普雷特河辽阔的入海口以及宽广的乌拉圭河环绕——但将它与瑞士那个内陆国家做类比是恰当的,因为乌拉圭人对航海有着强烈的抵触,这个事实总让我觉得暖心,因为我的内心是介于热衷航海的英国人和热爱陆地的乌拉圭人之间的。

我的天性忠实于遗传基因,是绝对分裂的:我爱大海,可我只爱在海滩上看着它;我的双脚必须始终站在岸上。

我父亲名叫弗朗西斯蒙斯图尔特(生于一八七一年)。我母亲名叫梅塞迪斯德索利斯。她声称自己的祖先是十六世纪早期第一个踏上乌拉圭土地的欧洲人——胡安迪亚兹德索利斯。

不幸的是,他和他探险队的大部分成员很快就被查鲁亚印第安人杀死了。没关系:这样一来我母亲荒唐的吹嘘也就无从证实了。我父母的相识源于我母亲凭借一口流利的英语当上了我父亲的秘书。

当时我父亲是富利和卡多金鲜肉公司乌拉圭加工厂的总经理。他们最著名的产品是富利精选牛肉罐头(“富利精选”:我们英国人,都在人生某个时期吃过富利牛肉罐头),但他们的主要业务其实是将冷冻的牛畜体从乌拉圭的巨型冻肉工厂出口到欧洲——工厂既是屠宰场,也是大型冷冻仓库,位于蒙得维的亚以西几千米的海边。

十九、二十世纪之交,富利并不是乌拉圭最大的冻肉厂(最大的是位于弗莱本托斯的莱姆科冻肉厂),但它盈利颇丰——这多亏弗朗西斯蒙斯图尔特的勤勉和坚韧。一九〇四年,三十三岁的父亲在蒙得维的亚漂亮的大教堂迎娶了母亲(母亲比他小十岁)。

两年后,我出生了,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他们以我爷爷和外公的名字为我取名洛根贡扎果(但爷爷和外公都没能活到看我一眼的时候)。

编辑|轻浊

对《凡人之心》感兴趣的“书米”

原标题:《每日新书

“我用日记,记录下了自己的一生”》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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